西安音乐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调整版)
西安音乐学院是一所培养音乐艺术专门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11所独立设置的音乐专业院校之一,也是西北地区唯一独立建制的高等音乐学府,为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创建于1949年10月,与共和国同龄。在70余年的发展历程中,学校艰苦创业、弦歌不辍,秉承“明德教化、乐音至善”校训,积淀形成了“和而不同、卓尔不群”的办学理念,为西北、为全国乃至世界输送了2万余名高素质的音乐艺术工作者和音乐教育工作者,涌现出赵季平、鲁日融、乔建中、和慧、闫慧昌、吕继宏等一大批活跃于国内外乐坛的著名作曲家、教育家、歌唱家和指挥家,为陕西和西北地区建立完整的高等音乐教育体系,为弘扬民族音乐艺术、普及世界优秀音乐作品、繁荣我国音乐文化事业做出了卓越贡献,被誉为“大西北音乐人才的摇篮”、研究传播陕西音乐文化的基地和全国影视音乐创作的重镇。
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备注:
1.合计招生人数95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公布数字为准。
2.我校同时面向国际及港、奥、台地区招收音乐表演专业本科留学生,申请流程及录取办法详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3.邮箱:wai-ban@163.com,电话:029-88667064
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一、我校专业考试报名采取微信报名、微信缴费方式,不接受函报。
1.非陕西省籍考生报名已经结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陕西省籍考生微信报名时间:2020年4月23日12:00-4月27日12:00。
3.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错填、漏填、提供虚假信息和进行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专业考生根据自己专业状况,在考试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可兼报两个及以上专业。理论类专业之间不可兼报。(因音乐表演专业中有多个专业方向,如兼报的音乐表演专业方向成绩均合格,按分数高的专业方向认定为有效分数。)
三、我校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
四、微信报名、微信缴费
1.考生报考西安音乐学院考生,扫描下面二维码,并关注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点击本科招生→微信报名→进行校考报名、缴费。缴费前请认真核对报考专业信息,按考试曲目数量要求填写初试曲目(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考生可以自行修改考试曲目),因考生信息和考试曲目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超过规定时间,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报名问题咨询,请发送邮件至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工作邮箱:xamusic_zjc2017@163.com或电话咨询)。
2.高考前开放专业准考证下载功能,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使用已关注的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打印专业课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到西安音乐学院参加初试。
3.考试时间:高考后两周内进行(以下载准考证上的考试日期和时间为准)
4.考试地点: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西安音乐学院)(详见专业准考证)
五、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凭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初试。凡在规定的抽签、点名、考试时间未到者,一律视为弃考,取消考试资格。考生未按规定考场、时间、组别参加考试者成绩以零分记。考试时不允许化妆,不得穿演出服。
2.考生进入备考室时,应携带乐器(除钢琴外)、钢伴曲谱(五线谱)、服装(舞蹈考生练功服)、舞曲或伴奏音乐U盘(U盘根目录下仅有一首考试曲目)等。
3.考生应在备考室做好考前准备,调好乐器。进入备考区域考生不得携带、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拍照,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否则按违规处理。
4.在备考室点名后有工作人员随机抽出考场号,自动生成本组考试顺序号;迟到或未按规定时间点名抽签者取消考试资格。
5.考生在确认身份后按照工作人员指引进入规定考场考试,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评人员传递信息,一经发现按作弊对待,该项考试成绩以零分记。考完迅速带齐个人物品退场。
6.所有专业不允许自带伴奏人员。声乐考场、音乐教育考场内均有钢琴伴奏,考生只需提供正谱(五线谱)即可,伴奏不收取任何费用。
【注】西安音乐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考试只在校本部设立专业考点。
各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
请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详情
录取及有关规定
一、报考西安音乐学院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录音艺术专业的陕西省籍考生,必须参加陕西省2020年艺术类招生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省内高校校际联考。成绩达到省联考本科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校校考,报考联考考试科目以外的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
二、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考生必须参加各省音乐类、舞蹈类统考,且成绩达到合格。因未参加省统考或省统考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有关省级艺术类统考的具体事宜请咨询高考报名地省、市级招办。
三、专业考试结束后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专业合格分数线和基本乐科分数线。
四、考生须参加全国高考。我校在国家政策指导下自行划定各省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设单科分数线)。
1.艺术史论、艺术管理专业按照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
2.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录音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上线考生按专业、按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40%+专业成绩60%折合成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满分×40)+(专业成绩÷100×60)=综合分。
3.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上线考生按专业、按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30%+专业成绩70%折合成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满分×30)+(专业成绩÷100×70)=综合分。
五、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办进行。
六、新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实行试读制,试读不适合者取消学籍退回原籍。
七、本校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
八、所有新生须向学校交纳学杂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九、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调整变更,招生就业处将在我校官方网站及时发布信息,并以新发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
学校地址: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火车站乘14路、239路、K600路、603路、游8[610]路公共汽车到长安立交站下车。乘地铁二号线体育场站下车B口出站向南300米)
邮编:710061
电话:029-88667076 88667077
传真:029-88667078
学校网址:http://www.xacom.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
http://zsb.xacom.edu.cn
电子信箱:xamusic_zjc201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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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丨招就处
责编丨刘晓雯
审核丨梁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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